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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相關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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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知道的太多對自身安全也不利。還是知道得越少越好。”

阮箏明白他的意思,有時候確實是這樣,知道越多死得越快,倒不如什麽都不知道的好。不過有件事情她還是有些好奇:“那個霍明遠我雖然沒有起訴他,但他應該被拘留了幾天吧。”

“一天。”顧知桐回答得很快,說這話的時候臉色有些凝重,“事實上他才來我們這裏毒癮就犯了,所以問完話第二天我們就把他送戒毒所的。但不知怎麽回事兒,押送他去戒毒所的路上警車出故障了,居然讓他給跑了。其實這幾天我們一直在找他,沒想到找到他的時候,他已經讓人殺了。”

雖然之前顧知桐說得比較隱晦,只說存在他殺的可能。但聽他現在這麽說,阮箏已經敢肯定,這個霍明遠絕對是讓人謀殺了,而且謀殺的證據相當充足。

阮箏不無惋惜地嘆道:“如果他不跑多好,在戒毒所老實待著也許就不會死了。不過這或許就是命中註定吧,劫數來的時候逃也逃不掉。”

顧知桐:“想不到你還信這個。”

“我也就這麽一說罷了。有時候吧人還真不能不信命,你覺得自己能鬥得過天,可世事總是無情地打擊著你,必定要你沿著既定的軌跡走下去。”

顧知桐仔細地盯著阮箏的臉,沈默片刻後道:“那你覺得我們兩個認識是不是也是天註定的?”

“不是。”阮箏搖頭,“是霍明遠牽線。”說完她自己也笑了,轉移了話題道,“那輛警車為什麽會突然壞掉,有沒有調查過?你那天有負責押送嗎?”

“沒有,那天我沒去,跟我沒有關系。警車的故障正在調查,可能是零部件老化造成的。你知道我們警局的車,平時不怎麽保養,開得又兇猛,出故障也是常有的事兒。只是攤上這件事的兩個同事有點麻煩,如果只是跑了一個吸毒者問題還不大,可現在他死了,這事情的性質就變了。”

顧知桐說到最後長長地嘆了口氣,臉上露出郁悶的表情來。他發愁的時候更顯得稚嫩,真像個沒長大的孩子。阮箏看著看著,脫口而出道:“你今年多大了?我怎麽覺得你還像個高中生。”

“高中生?我都警校畢業了。不過我年紀確實不大,今年二十歲。我念書比較早,我爸媽都是老師,他們希望我早點念書。而且我小學的時候還跳過一級,所以二十歲就畢業工作了。”

居然跟徐啟琛一個年紀。阮箏不由佩服自己眼睛毒辣。難怪他們兩人給她的感覺如此相似,都有一種弟弟般的親切感。二十歲,正是阮笙活著該有的年紀,阮箏發現自己對這個年紀的青澀小男生簡直沒有抵抗力,每每見到他們,身體裏那股子長姐對幼弟的感情就會不由自主地泛濫。

或許就是因為這樣,她雖恨徐天頌,卻從未恨過徐啟琛。

顧知桐見阮箏沈默著不說話,便問道:“怎麽了,突然不說話了?你也不怎麽吃菜,是飯菜不合胃口嗎?我剛才忘了問你,聽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,是不是吃不慣甜膩膩的蘇州菜?”

阮箏搖頭笑道:“我是香港人,不過你點的菜很好吃,我很喜歡。”

“香港人?難怪我一見你就覺得投緣。我父母年輕的時候在香港待過一段時間,我媽做得一手好吃的港式甜點,我從小吃著那些東西,真覺得比本地菜還要對胃口。你身上有香港的味道,大概就是這一點吸引了我。”

顧知桐只顧這麽說著,完全沒品出自己話裏其他的味道。阮箏卻從他飛揚的神色間讀出了點什麽,默默把頭低了下去,盯著面前的那碗腌篤鮮出神。

顧知桐還在那裏介紹他母親的拿手菜,說到興起時直接向阮箏發出了邀請:“這樣吧,改天有空你去我家裏,讓我媽做點心給你吃,也請你這位正宗的香港人評價一番。”

阮箏一時無語,他們這才見第二回,這麽快就要登門見家長了嗎?

作者有話要說: 什麽情況,我昨天剛說要日更,今天JJ居然就抽了。剛剛一下子不能發文了,嚇得我小心臟都停止跳動了好幾秒。

☆、流血

阮箏回到徐家時已經快十一點了。

顧知桐是個很隨興的人,聽說她是香港人之後非要請她吃粵菜。阮箏以菜已經點了不能退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。可吃過飯後他依舊不肯放過自己,非說請她來警局很不好意思,硬拖著她去吃了港式甜點。

阮箏並不排斥那種味道,事實上她也很久沒吃過了。在美國的時候很多店裏的東西味道做得不正宗,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經過了改良。回了國後她又沒時間去吃,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暫停留,喝了杯絲襪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。

顧知桐挑的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錯,聽說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,每天親自下廚做甜點,確保店裏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兒。

阮箏和他邊吃邊聊,一時聊得興起就忘了時間,等到想起來時已經晚了。顧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,堅持要陪她到家門口。

他是這麽勸阮箏的:“你一個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車回家不安全,我是警察,要是有壞人我可以保護你。”

他一面說一面硬擠上了車,前頭的司機師傅聽得滿頭黑線,趕緊解釋道:“警察同志,我是好人,我不幹違法的事情。”

他的語氣很有意思,阮箏跟顧知桐都笑了。到了徐家門口,顧知桐讓的士司機等他一下,轉身下車替阮箏摁門鈴。阮箏沒他手快,想攔沒攔住,小聲說了一句:“家裏人都睡了,我本來不想吵醒他們的。”

顧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:“是我沒考慮周到,下次我註意。”

還想有下次?阮箏看他那樣子,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。說實話,她並不討厭顧知桐,相反還挺喜歡他的。但這種喜歡跟愛情不一樣,是一種姐姐對弟弟的喜歡,不是女人對男人的那種愛情。

阮箏想跟顧知桐把話說清楚,但人家既沒有明確的表示,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絕。萬一對方只是熱情過度並沒那方面的想法,她這麽說了反倒顯得很失禮。

想想他們兩個以後也未必再有見面的機會,阮箏沒說什麽,只是沖他擺了擺手,轉身推門進去了。

顧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視了片刻,暗夜裏雖然看不清楚,看這座宅子的基本輪廓他還是看得出來的。這一片小區是高檔住宅區,剛才進來的時候警衛還出來核對過身份,阮箏住在這種地方家境一定相當優越。看剛才來給她開門的顯然是個傭人,這年頭住這麽大的豪宅,家裏還養著傭人的人家已經不多見了。

顧知桐下意識地又做了個老動作,聽到身後的士司機在叫他,趕緊上車離開。車開出小區後司機跟他沒話找話說:“年輕人,你這朋友家境不錯嘛。這可是咱們S市最高級的小區了,聽說裏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數,十幾億的也不少呢。嘖嘖這年頭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哪。年輕人你可抓緊了,別把到嘴的肥肉給弄跑啦。”

他一面開玩笑一面扯閑話,顧知桐只是偶爾回一兩句,並不願意深談下去。他先前並不知道阮箏是什麽身份,只是看她的言談舉止不像個普通的上班族。那只他幫著搶回來的名牌手袋顧知桐多少也知道價錢,再看她身上的衣著打扮,顧知桐猜想她要麽賺得很多,要麽家裏很有錢。

今天堅持送她回家也是為了一探虛實。從車子開進小區的剎那起,顧知桐的心裏就琢磨開了。這個小區本地人是很少入住的,價錢太高承受不起。住這裏的全是S市乃至全國有名的實業家,普通人根本連門邊兒都摸不著,去哪裏買都不知道。

今天跟阮箏吃飯,顧知桐感覺她也不是那種非要吃頂級餐廳的千金大小姐。她吃東西口味不挑,好吃就行。說話談吐也很自然,一點兒不像用金子堆出來的感覺。

如果她父母真住這樣的地方,顧知桐只能感嘆有錢人中也有家教森嚴門風嚴謹的。但如果不是呢?想到這裏顧知桐不由打了個冷顫。像阮箏這樣的年輕女子,如果不是家境優渥,那麽出入這種地方就只有一種可能了。

這年頭有錢人包/養情人已經不算新聞了,那基本上就是標配了。阮箏長得很漂亮,是那種看一眼就忘不了的類型。他還記得那天帶她回警局時,滿屋子大小夥子看她的眼神,那赤/裸裸的愛慕和對他的羨慕嫉妒恨簡直都不用提了。

年輕、漂亮、身材好,外加知書達禮談吐不凡,這樣的女人被人看上真是再正常不過了。顧知桐自小家境還算不錯,父母都是知識分子,在S市也有幾套房產。他本人也爭氣,警察局的鐵飯碗端得牢牢的。外加身材高大相貌堂堂,這樣的條件拿到相親市場上去簡直就是單身女性瘋搶的對象。

因為這些條件,從前的顧知桐也有幾分傲氣。可那僅有的一點傲氣在徐天頌的超級大別墅前被打擊得無影無蹤。顧知桐突然覺得自己真是個窮光蛋,阮箏要是能為了他的三室一廳放棄上千平的大別墅的話,她還真是腦子被驢踢過了。

想到這裏,顧知桐原本不錯的心情終於煩燥到了極點。耳邊只剩的士司機嘮嘮叨叨的聲音,還在不停地聒噪著。

阮箏進了花園後一路往前,身後的傭人慢慢地跟著,等到她進了客廳後那人說了句“小姐早點休息”吧,就閃得連人影都沒了。

家裏空蕩蕩的,所有人都已經回房休息了。阮箏不想開燈,借著不知道哪裏透進來的一點點光線摸索著上樓。黑暗中她有些不熟悉地形,避開了這個卻撞上了那個,幾次之後終於沒能保住琉璃臺上的古董花瓶,咣當一聲砸在地上碎了個徹底。

“呲……”阮箏不由倒吸一口涼氣。徐天頌家就沒有不值錢的東西,這種隨便拿出來擺的貨色說不定都有幾百年的歷史。砸碎了要不要賠呢?

她還在那裏琢磨花瓶的價格,一個聲音冷不防在客廳裏響了起來:“你這是打算吵得所有人都不得安睡嗎?”

阮箏被這聲音嚇了一跳,下意識地後退了兩步,卻不料直接踩在了花瓶碎片上。她的腳從拖鞋裏滑了出來,腳底在碎片上一割,一道口子立馬拉出好幾厘米。

她再次抽了口氣,疼得直咬牙。聽那聲音似乎是徐天頌的,深更半夜他不開燈在樓下做什麽?

阮箏順著聲音過來的方向看過去,發現廚房的燈亮著,徐天頌高大的身影靠在廚房門口,一雙眼睛直直地盯著自己。

“爸爸,你怎麽在這裏,嚇我一跳。”

“你這動靜大概嚇到了不止我一個。”他話音剛落,幾個傭人就從房間裏跑了出來,屋裏燈光大亮,阮箏看清面前的一地狼籍,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。

一個年輕女傭想蹲下去撿碎瓷片,一眼就看到了阮箏流血的左腳,下意識叫了一聲:“阮、阮小姐,你的腳……”

阮箏低頭一看,血已經流到了大理石地面上。她趕緊把腳擡起,扶著旁邊人的手往樓梯口挪了幾步。那女傭個子比阮箏矮,力氣也不大,兩個人走在一起東倒西歪,好幾次看著都要摔個狗吃屎。

徐天頌有些看不下去了,快步走過來從那女傭手裏接過阮箏,一面扶她上樓一面發表評價:“笨手笨腳。”

阮箏心想還不是被給你嚇的,本來只是打碎花瓶,現在連腳都傷了。但她多少有些心虛,回頭看著幾個忙碌的背影,喃喃道:“不知道多少錢,要不要賠?”

“當然要賠,就從你的工資裏扣。從明天起你得給我白幹活了。”

真夠小氣的。阮箏心裏腹腓著,將臉別到一邊做鬼臉。徐天頌斜眼看她的表現,冷冷說了句:“幼稚。”

“您這麽有錢,打碎一個花瓶都要問我收錢,您比我更幼稚吧。”阮箏一手抓著徐天頌的手,一手扶著扶手,整個人簡直像是掛在上面。但她現在只有一只腳能使力,不掛在扶手上就只能掛在徐天頌身上了。

她雖然之前有意無意勾引過徐天頌,但並不打算用美色來對他進行報覆。她只不過是想看看對方見到女人投懷送抱時的反應。試驗的結果令她有些失望,徐天頌對她這樣的完全不感興趣,連看都沒多看一眼。

這從另一個側面證明,她的策略是正確的。如果她一開始就打著色誘徐天頌的目的,那她現在估計連他的衣服邊兒都還沒摸著吧。

面對阮箏的抱怨,徐天頌不置可否,抿著唇一言不發。阮箏艱難地邁著步,還在糾結剛才那個問題:“您似乎早就回來了吧,這麽晚還在樓下,是在等我嗎?”

徐天頌晃了晃另一只手裏的水杯:“喝水。”頓了頓他又補了一句,“我以為你今晚根本不會回來。”

“瞧您說的,我是正經人,不做夜不歸宿的蠢事。”

阮箏說到“正經人”三個字的時候,徐天頌臉上似有若無地露出一抹淺笑。那笑容帶著幾絲諷刺的意味,阮箏看了後不由翻了個白眼。

她覺得徐天頌對自己一定存有偏見,或許他以為自己跟他兒子早上過床了。事實上他們兩個純潔得就像幼兒園的小朋友,阮箏至今連男人的那玩意還沒摸過呢。

但這話不適合在這種情況下講,她唯有當作沒看見那個嘲諷的笑容,繼續認真地往上挪。十幾分鐘後她終於挪到了房門口,徐天頌放手後轉身就走,連片刻留戀都沒有。

作者有話要說: 老徐明顯吃醋了,傲驕得一塌糊塗,再次開啟毒舌模式。我其實還蠻喜歡寫這種類型的男主的,每當他們毒舌的時候,我就覺得是自己在過癮,哈哈。

☆、吃醋

其實不用顧知桐說,霍明遠的案子阮箏第二天就了解了個底兒掉。

這年頭有一種叫記者的生物,平生最喜歡挖掘各種八卦新聞。澱山湖橋洞下死了個吸毒者,還是讓人一刀刺破心臟挑斷手筋腳筋這麽兇殘的死法,實在太值得上頭版頭條了。

阮箏第二天起來吃早餐,一眼就瞅見了徐天頌手裏報紙上的報道。她歪著腦袋湊過去看,突然覺得眼前一黑,然後就發現整張報紙都罩在了腦袋上。

“拿去看吧。”徐天頌的語氣特別大方,帶著一臉欠扁的嚴肅感。

阮箏沒跟他計較,拿下報紙來細細看著,心裏暗暗佩服這些記者。真是神通廣大,幾乎把這家夥的老底都給挖了出來,連幾天前在商場裏搶了她包的事情都被人知道了。所幸那些人並不知道阮箏的身份,也沒有將她的照片放上去。

報道裏詳細描述了案發現場的情形,死者死相可怖,胸前插著一把常見的匕首,四肢布滿鮮血,發現的時候屍體已流了不少血,傷口處已結了血痂。除此之外屍體上沒有其他明顯的外傷。

死者的基本信息也已經被記者們挖了出來。報道裏隱去了他的真實姓名,只以霍XX代替。據說他是個無業人員,今年大約四十多歲。案發現場離他租住的出租屋不遠,圍觀群眾中有人認出了死者,說他整日裏不務正業,也不知道做什麽行當,有時候手頭會有點小錢,但基本很快就會花光。大部分時間都過得相當落魄,吃了上頓沒下頓。那人倒也不知道他常年吸毒,只是看他面黃饑瘦,一直以為他身上有病。

阮箏邊看邊嘀咕:“他們怎麽知道得這麽清楚?”不過一夜時間,就可以寫出這麽詳細的報道了。

徐天頌在旁邊喝咖啡,接了一句嘴:“跑這條線的記者在警局通常都有內線。”

確實是這樣,吃這碗飯就得跟警察打交道。有時候內部人員稍微透露出一點訊息來,也比他們跑斷腿找到的有爆點得多。

阮箏不由慶幸:“幸好沒把我供出來。”

徐天頌放下咖啡杯,若有所思道:“報道裏說的那個被搶女人就是你?”

原來他已經看過了。剛才看他一本正經瀏覽財經頁,阮箏還以為他對這種東西不感興趣呢。於是她簡短地把前幾天在商場發生的事情說了一下,順便提到了何慕則:“……當時他也在場,居然沒出手替我追小偷,太不仗義了。”

“他要出手那才怪了。阿慕向來這樣,不過他要是知道對方是個吸毒的倒說不定會出手。”

“為什麽?”

徐天頌頓了頓,輕咳兩聲,在阮箏充滿八卦的眼神裏無情地說了句:“沒什麽。”

阮箏不由撇撇嘴,繼續看那報道,手裏的蔬菜卷吃了半天也沒咬掉多少。她正看得起勁,突然聽徐天頌在那裏說道:“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提一下。”

阮箏楞了下:“什麽?”

“雖說我一向讚成個人自由,也沒想過約束你什麽。不過我畢竟是阿琛的父親。你們倆是訂過婚的,下次如果你再想找人約會,請記得千萬不要讓我看到。否則我將來對阿琛比較沒交代。”

他說了一大堆,阮箏一下子沒怎麽聽明白。她仔細回味了一下才醒過神來。昨天他都看到了!顧知桐送自己回來時他一定在樓下某扇窗戶前,他一定看到了對方才會說這番話。難怪他會在樓下喝水,要知道樓上的每個房間都配有獨立冷熱飲水機,哪裏需要下樓去倒水。

他是特意在那裏等著她的,或許就想說剛才那番話。只是後來發生了她傷了腳的事情,這番話才被壓到今天才說吧。

阮箏斜眼看他,只見徐天頌俊美的臉上寫滿了“認真”二字,看自己的眼神真誠而不做作,似乎真是一個好父親的完美形象。他的薄唇緊緊地抿著,給人一種堅毅的感覺,似乎自己這種不以為然的態度是對他的一種冒犯。

阮箏想了想,索性實話實說:“其實我昨天出門就是為了這樁案子去的。送我回來的是警察局的顧警官。那天在商場就是他幫我把包搶回來的。昨天出了這個事情後他請我去協助調查。”

“想看你是不是跟這個霍某某認識,或是搶包之後有沒有再見過他?”

阮箏驚訝於徐天頌的未蔔先知。他明明不是警察,但卻跟警察有著同樣的思路。略一糾結後阮箏就明白了。徐天頌是什麽人物,曾經的香港青膺幫老大,是個手上沾滿鮮血犯案累累的重犯。只不過一來他犯案手段高明,從來不曾留下什麽把柄給人。二來他殺的那些人也不是什麽好貨色,不是毒販就是軍火商,本身也背著十多條重罪。他殺了他們雖不能說是為民除害,但當年的警方也不曾太過重視。

所以他現在才能搖身一變成為知名企業家,將青膺徹底洗白,成了做正經生意的商人。不過他再怎麽正經,骨子裏還是一副邪氣,肯定不喜歡顧知桐這種充滿正義感的年輕警察。像顧知桐這樣的人,不懂得圓滑不懂得世故,辦事一本正經沒有回旋的餘地,肯定特招徐天頌這種人反感。

於是她保證道:“我下次自己回來,不讓他送家門口了。”

“唔。”徐天頌這聲音像是從鼻子裏哼出來的,“還想著見下一次。”

阮箏不禁大汗,看著對方眉目分明的俊臉,最終還是沒有出言反駁。

吃過早飯後阮箏搭徐天頌的車一道去公司。她的腳傷沒全好,走路一瘸一拐的,跟在身長腿長的徐天頌後面顯得有些吃力。徐天頌平時有幾分紳士風度,今天卻像是被惹了逆鱗,完全不顧阮箏的死活,先行一步上了車後就一直在看報告。阮箏上車時他連頭都沒擡,車子一路開到公司他也沒說一句話。

阮箏有些不太明白他在生什麽氣。是氣自己背著徐啟琛跟別的男人“約會”,還是氣她跟個警察做朋友。曾經做賊的人哪怕現在金盆洗手了,也很難跟警察當朋友。阮箏只當他是在氣顧知桐的職業,也就體諒了他的反常,目送著他快步離開,連聲招呼也沒打。

阮箏拖著一只壞腳下了車,有些無奈地翻個白眼。這人一把年紀了長得又這麽出挑,怎麽發起脾氣來像個小孩子似的,簡直連徐啟琛都不如了。阮箏嘆了口氣,正準備將車門關上,一眼就看到了後座上的一個文件夾。

這東西剛才徐天頌一直在看,怎麽這會兒沒帶上。難道真的氣大發了,連東西都拉車上了?阮箏拿起那東西看司機一眼,對方露出一個“你看我有什麽用”的表情。

想想也是,他一開車的也做不了決定。阮箏只猶豫了五秒就拿起文件夾夾在了腋下,隨即瘸著腿慢慢地挪到了七樓。

莊嚴已經來了,沖她打了招呼後低頭繼續工作。阮箏現在的工作說白了就是個打雜的,除了不用再幹清潔的活外,莊嚴讓她幹什麽她就得幹什麽。她把文件遞到莊嚴面前,解釋道:“董事長拉車裏了,你給他送去吧。”

莊嚴這次連頭都沒擡,直接拒絕:“還是你親自送去吧。”

阮箏真覺得這男人酷得沒邊兒了,心裏也來了點氣,一屁股坐自己辦公桌後,將文件隨便一扔,懶得再去理那兩個摸不透的臭男人。

一上午的工作重覆而無聊。除了影印就是打印,要不就是粉碎資料,再不然就是做錄入工作。莊嚴還特別可惡,把那些他不想接的徐天頌也不會理的電話全都轉到了她那裏,讓她去跟那些人磨嘴皮子。

阮箏賠著笑臉接了一通電話,只覺得腮幫子的肌肉都發脹了。她趁給莊嚴泡咖啡的功夫向他討教經驗,對方卻輕描淡寫回答道:“我通常會說他沒空。”

那一刻阮箏真正明白了為什麽莊嚴年紀輕輕能當徐天頌的私人秘書,敢情這兩人還真是臭味相投。

那份被她扔在一邊的文件最終還是送到了徐天頌手裏。一個上午他都沒來討要,阮箏覺得看著實在礙眼,就趁他出去吃午飯談生意的當口把文件留在了他辦公桌上。

徐天頌在外面待了大約兩個小時,再回來的時候阮箏正巧去了茶水間倒水。他看了莊嚴一眼,對方立馬放下手頭的工作,跟著他進了辦公室。

辦公室的深紅漆大紅門一合上,莊嚴立馬直奔重點:“她沒看過,一早上都沒看過一眼。”

“你確定?”

“我確定。”

徐天頌掂著手裏那份文件出神。和上次那份不一樣,那是一筆單獨的交易,成不成也不過就是一樁買賣,對青膺不會有什麽太大的影響。但這次這份是青膺明年的項目計劃書,裏面涉及的項目個個都過億,加起來總價值在兩百億上下。一旦外洩對青膺會造成巨大的沖擊。

要知道現在外面有多少人在覬覦這東西,多少人願意出上千萬只為看它一眼。

阮箏這女人居然把它留了一早上,到最後連瞟都沒瞟一眼?

作者有話要說: 我特別喜歡老徐捉弄小阮的感覺,我以前寫的大部分男主都是深情有餘情趣不足,這次終於寫了個有意思的。我準備下一本寫個更有意思的。

☆、凝視

阮箏想要放長線釣大魚?

這是徐天頌綜合目前為止的信息得出的結論。他覺得如果自己猜的是對的話,那他倒對阮箏這個小姑娘有些刮目相看了。

一個不過二十出頭的年輕女人,懂得犧牲自己住進仇人身邊來,沒有急功近利地出手想要扳倒他,對他幾次三番拋出的翎子視而不見。如此沈得住氣實在少見。

前幾天那個競標的項目結果已經出來了,青膺順利拿到了項目,整個過程沒費半點周折,一如徐天頌預期的那樣。

這至少說明了一點,阮箏要麽根本沒看那份文件,要麽看了也沒跟人說。不管是哪一種結論,都證明了阮箏不是一個心思簡單的人。徐天頌原本還只是把她當成個被仇恨蒙蔽了雙眼的小姑娘罷了,也許會出點陰招,也許會害他倒點黴,甚至還會對他拋幾個媚眼。但現在看來她倒是一個不錯的對手,成功的激起了徐天頌與她玩下去的興趣。

她處心積慮接近他的兒子,費盡心思來到他身邊,兩人同吃同住同進出,為的肯定不是撈幾個錢這麽簡單。雖然她確實“勾引”過自己,但那舉動做得自然而直接,讓人覺得可愛卻不討厭。

一想到她之前的種種,徐天頌不由露出了一絲淺笑。莊嚴在一邊看了一會兒,默默地退了出去。外間辦公室裏阮箏正哼著小曲兒抱著一疊文件去影印室,玲瓏有致的身材讓莊嚴覺得賞心悅目。

阮箏每天在辦公室裏走來走去,給原本全是大老爺們的屋子增添了一抹亮麗的色彩。天氣漸漸冷了下來,到了聖誕前夕阮箏已經改穿褲裝以便保暖。盡管辦公室裏暖氣依舊打得很足,但她依舊有點擔心自己的哮喘會不會突然發作。

冬天對她來說總是比較難熬的,她每天公司家裏兩頭跑,出入都是車接車送,除此之外哪兒都沒去。

徐天頌在辦公定的時間越來越少,越是臨近節日,他的應酬就越多。聽莊嚴說每年到了十二月份,徐天頌的工作量都會激增,甚至連睡眠時間都會銳減。他一直要忙到來年開年,到進入三月後才會有短暫的喘息機會。

阮箏覺得人生這麽活著真是沒意思,累死累活賺那麽多錢,也許還沒到退休享福的那一天就去見上帝了。像徐天頌這樣的人,哪怕從此以後再也不工作,他也可以活得瀟灑恣意,實在沒必要再如此拼命。

莊嚴對此評價道:“他天生勞碌命,離開工作他就不知道該幹什麽了。”

他說這話時徐天頌正好從辦公室裏出來,聽到後頗不以為然:“我還有很多興趣愛好,只是你沒興趣罷了。”

莊嚴皮笑肉不笑地撇撇嘴,轉頭看阮箏:“我對射擊確實沒興趣,不過我看阮箏大概會很感興趣。您下次去不如帶上她。”

阮箏一聽“射擊”兩個字立馬提起了興致。她小的時候也跟父親去射擊場玩過,父親是青膺的人,哪怕做的是文職開槍也是必須掌握的技能之一。那時候阮家還沒有敗落,家境算是挺不錯的,父親對她也還有幾分慈愛,時不時就帶她到處玩。

阮箏特別喜歡去射擊場的感覺,聽著此起彼伏的槍聲在耳邊炸開,讓年幼的她心情格外愉快。她覺得自己大概骨子裏就有點暴力傾向,才會對手槍這種充滿殺戮的東西有幾分著迷。

聽到莊嚴的話後,阮箏擡頭望著徐天頌,眼裏有絲絲點點的期盼,帶了那麽點少女的稚氣。徐天頌看著這張臉不由得心頭一軟,鬼使神差地就問她:“你想去?”

阮箏點頭如搗蒜,少見的天真可愛。徐天頌看著那張臉,覺得心裏某個地方被輕輕地撥弄了一下,腦子裏有根弦“嗡”地一聲就響了。他幾乎沒有猶豫,立馬揮手道:“好,那就走吧。”

阮箏驚道:“現在?”

徐天頌擡手看手表:“我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,現在不去就得等改天了。”

阮箏匆忙收拾桌上的文件,又跑去拿大衣和皮包。莊嚴不由皺著眉頭插了一句:“您不吃飯嗎?下午還有會要開,不吃飯對身體不好。”

“吃飯哪有打槍重要。少吃一頓不會死。”徐天頌不在意地揮揮手,帶著阮箏大步離去。

搭電梯下樓的時候阮箏忍不住問:“才一個小時來不來得及。”

“沒問題,離這裏很近,很快就會到。”

阮箏又問:“爸爸,你不吃飯真的不要緊嗎?”阮箏可是剛吃飽沒關系,徐天頌忙了一下午了,估計連水都沒喝幾口。

她這句關心的話一出,對方立馬不屑地掃她一眼:“有你這句爸爸,我已飽了。”

“為什麽,感動地飽了?”

“氣飽的。”

什麽嘛。阮箏心裏暗暗嘀咕,她每天對著殺父仇人叫“爸爸”都沒覺得惡心,他倒還嫌棄。不過每次叫他“爸爸”時阮箏還挺樂的,這句“爸爸”跟她心目中父親的意義天差地別。她這麽叫純粹只是為了硌應徐天頌,看到對方一絲氣極敗壞的樣子,阮箏就覺得心裏的恨意能得到略微的平覆。

徐天頌說的果然沒錯,射擊場離辦公大樓確實很近,幾乎就在同一片區域。他們開車過去只花了幾分鐘,嚴格意義上來說就是從主樓去到了旁邊的一棟側樓而已。那是青膺為員工特別建造的休閑娛樂中心,從建身房、餐廳到K歌房、游泳池,各項設施應有盡有。只要是青膺的員工都可以免費使用這些設施。

但射擊場不在開放的行列,除了少數幾個青膺高層擁有進入的權限外,其他人連它在大門開在哪裏都不太清楚。

射擊場分兩部分,一部分室內一部分室外。此刻已是聖誕前夜,天氣已相當寒冷。阮箏透過茶色玻璃望見外面空曠的射擊場時不由有些後悔,這麽冷的天氣在外面凍一個小時,她保不準就要發病。

可是讓她現在提出離開,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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